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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可在家门口报税

2000-10-27 来源:生活时报 记者 邓婷 通讯员 孙秀杰 刘顺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5日讯北京市外商投资企业从2001年1月1日起,便可就近到所属区县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而不必集中到涉外分局报税了。这是记者今日从北京市地税局获悉的。这次管辖范围的调整涉及全市18个区县的5200多户外商投资企业。属地的确定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地为依据。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的发票自2001年1月1日起一律由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和有关分局负责,在此之前发票和申报表的购领仍由涉外分局管理。现领用的“税收缴款书”使用到2000年12月末,未用的“税收缴款书”由涉外分局负责收缴。从2001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应使用相关区县局或分局的“税收缴款书”。

据悉,北京市外国企业和其他外籍个人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包括外国(含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分支机构、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以及在北京市没有设立机构但又从北京市取得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组织,仍由北京市地税局涉外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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